山东环保部门通报:潍坊未发现“向地下灌注污水”
2013-03-01 09:36:14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齐鑫山表示,从调查结果看,目前未发现通过水泵向地下排污的违法行为,但在检查中发现:有2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使用,有1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破损渗漏,有1家企业污水排入无防渗设施的坑塘内存放,有4家企业属“土小”企业。对这些环境违法行为,已责成当地环保部门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将在山东环境网站上予以公布。
齐鑫山介绍说,截至2月26日,省环保厅共检查了20家企业,包括暗访企业10家、核查企业10家,其中涉嫌向地下排污的案件有14件。执法人员根据记者、环保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及媒体、网民爆料,按照执法程序查阅了企业环保档案,检查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查看了自动监控数据,进行了水平衡核算,对排污管网、地下水井等重点地段进行了细致排查,对企业污水排放和有关水井、贮水池进行了取样监测。
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谢振溪通报了在全面排查“向地下灌注污水行为”情况中,舆情反映突出的三个问题和信访举报受理查处的情况。截至目前,该市共接到举报投诉58件,现已全部核实完毕,其中56件与信访反映问题不符,2件属实,没有发现通过水泵向地下排污问题。但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了63个其它方面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均依法进行了处理。目前,58起举报件已全部办结,并对留有联系方式、能联系到的29件信访件全部进行了回复。
聊城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葛洪波通报了对《中国青年报》刊登《村民反映铝业巨头污染地下水 只能喝邻县自来水》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省环保厅厅长张波说,向地下排污和异地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均属严重的环境犯罪行为,山东省对此历来保持高压态势。2011年以来,全省共查处使用罐车等运输工具、管道等方式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等环境犯罪行为39起,共拘留57人、判刑42人,形成了有力震慑。目前,我省正在组织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为重点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一旦发现地下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春节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地下水污染问题,表现了高涨的环保热情,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对此表示感谢。下一步,山东环保部门将进一步研究拓宽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根据网上信访平台、12369举报电话以及舆情提供的线索,继续组织深入调查,一旦发现有地下排污等恶意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查处结果将在山东环境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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