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3-03-13 11:30:1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201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在2013年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各地要依据我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完善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务实推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
请就本地区扶助小微企业的具体工作安排填写《各地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于3月15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11
传 真:010-68205319
电子邮箱:zcgh@sme.gov.cn
相关阅读
- • 生态环境部发布: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23-10-10
- • 正式实施!日本尖端半导体出口管制生效,影响23种制造设备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2023-07-25
- • 生态环境部发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3-07-25
-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TSG D7002-2023) 2023-07-19
暂无评论
- 网友评论:
- 已有0条评论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益择网”或“益择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择网,转载或摘编请必须注明益择网, http://www.51select.com/ ,用作其他用途请务必联系本网 。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或会员自行上传的资料,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或会员自行上传的资料,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