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大气颗粒物监测及标准
2013-04-19 15:51:04 益择发布
欧洲的大气颗粒物监测及标准
文/高健 柴发合 王淑兰
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最先出现在欧洲。早在17世纪中期,英国人约翰•伊布林就在其著作《驱逐烟气》中描述了城市空气污染。此后几个世纪,陆续有一些作家和科学家对欧洲城市空气中的污染现象进行了形象的描写和阐述,并逐渐引起了人们对空气质量问题的关注。随着欧洲国家针对大气污染特征、成因、控制的持续深入,系统的大气环境污染控制管理体系逐渐形成,其中大气环境监测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发展成为促进城市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驱动力之一。
大气环境观测体系
欧洲关于大气环境监测的长期数据始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是通过欧洲经合组织(OECD)“欧洲大气污染物长距离输送评价合作项目”(LRTAP)建立的。在此项目框架下,“欧洲监测和评价项目”(即EMEP)于1977年启动,并长期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大气环境观测数据,在确定大气环境模型、评价国家空气质量、评估大气污染控制效果上起了重要作用。为了保证测定方法的可靠性,EMEP采用了操作相对简单、耗体力、高成本的方法,在精确性和再现性方面拥有优势。随着诸多大气环境监测项目的开展,EMEP逐渐与全球范围的观测计划进行合作,如在全球大气观测(GAW)项目的9个主要测量参数中有5个包含在EMEP项目中,从更高层次上保证了数据的可比度和可信度。
在站点分类上,EMEP大致划分了三类监测点,一类监测点为基本站点,每个站点覆盖5万平方公里区域。此类站点除需测量颗粒物质量浓度和化学成分外,还需要测量大气干湿沉降中的离子成分、大气重金属、臭氧以及气象参数等。二类监测点为区域功能代表性站点,要求每10万平方公里一个点的最低监测密度,对于不同的生态敏感地区和不同的监测物种,监测的空间密度可以变化(例如,大气氧化物和颗粒物在南欧的监测密度较高,酸沉降和POPs在北欧和东欧监测密度较高)。除了包含一类站点的测量项目外,二类站点引入了更多的测量项目,如氨气、光氧化剂、醛酮、持久性有机物、颗粒物中有机碳/元素碳、矿尘等。三类监测点可以定义为各国自愿设立的综合研究型站点,与二类站点一起被称为“EMEP 超级站”。相比之下,三类监测点有更加明确的研究主题,不要求必须覆盖一类和二类监测点所要求监测的物质,但要求测量硫和氮的干沉降、碳氢化合物、臭氧和颗粒物的垂直分布、氮氧化物、颗粒物数浓度粒径分布、颗粒物光散射、黑碳气溶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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